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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1 22:4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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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饮食知识 一、 饮食分类 饮食可分为普食、 软食、 半流质、 流质。 1、 普食 适用对象: 消化功能正常者或者疾病恢复期。 饮食原则: 营养平衡, 易消化, 无刺激性食物。 可采用的食物: 一般食物均可, 但油煎、 强烈调味品应限制。 2、 软食 适用对象: 低热、 消化不良、 咀嚼不便, 老年人或幼儿。 饮食原则: 以软、 烂、 无刺激而易消化的食物为主。 可采用的食物: 如面条、 烂饭, 肉类和菜类必须要切碎煮烂。 3、 半流质 适用对象: 发热、 手术后病人以及口腔疾病、 消化不良、 咀嚼吞咽有困难者。 饮食原则: 少食多餐, 易于咀嚼及吞咽, 纤维素含量少, 食物呈半...

  饮食知识 一、 饮食分类 饮食可分为普食、 软食、 半流质、 流质。 1、 普食 适用对象: 消化功能正常者或者疾病恢复期。 饮食原则: 营养平衡, 易消化, 无刺激性食物。 可采用的食物: 一般食物均可, 但油煎、 强烈调味品应限制。 2、 软食 适用对象: 低热、 消化不良、 咀嚼不便, 老年人或幼儿。 饮食原则: 以软、 烂、 无刺激而易消化的食物为主。 可采用的食物: 如面条、 烂饭, 肉类和菜类必须要切碎煮烂。 3、 半流质 适用对象: 发热、 手术后病人以及口腔疾病、 消化不良、 咀嚼吞咽有困难者。 饮食原则: 少食多餐, 易于咀嚼及吞咽, 纤维素含量少, 食物呈半流质状。 可采用食物: 粥、 混沌、 蒸蛋、 肉水、 豆腐脑等。 4、 流质 使用对象: 高热、 大手术后病人和急性消化道疾病或危重病人。 饮食原则: 液状食物, 因所含热量与营养不足, 故只可短期使用。 可采用食物: 乳类、 豆浆、 米汤、 藕粉、 鸡汤、凤凰联盟平台 肉汤、 菜汤、 果汁等。 二、 治疗饮食 1、 高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: 营养不良、 烧伤、 大手术后、 严重贫血、 消耗性疾病等。 饮食原则: 在原有饮食基础上增加蛋白质丰富的食物。 可采用食物: 蛋类、 肉类、 鱼类、 豆制品等。 2、 高热量饮食 适用对象: 甲状腺功能亢奋者、 烧伤、 肝炎、 胆道疾病。 饮食原则: 可增加主食。 可采用食物: 谷类、 面类、 糖类等。 3、 低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: 限制蛋白质摄入者, 如尿毒症、 昏迷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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